安全环保科HSE职责 1、安全环保科是总厂HSE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和具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总厂HSE管理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要求,负责制定本系统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负责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组织HSE管理体系审核,提出持续改进建议。4、负责总厂HSE管理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5、协助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处理HSE管理中的有关事项,提出解决HSE重大问题的方法及措施。6、负责组织总厂HSE大检查,对各单位HSE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及违章违纪行为,消除HSE事故隐患。7、按照“三同时”要求,督促项目主管部门落实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要求,参加工程项目中有关HSE方面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工程,有权制止。8、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抓好总厂的环保管理、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及其考核等工作。9、会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