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 为确保全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和人员的考核。 4 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 1、)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隐患自检率及整改合格率超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