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维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维护工。 第2条 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宇、送审等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 4、熟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 5、了解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 6、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