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 一、监测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安全规定 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