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第三条 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气动(液压)工具、便携式梯子等。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作业场所及承包商的现场安全管理。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第六条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及承包商执行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八条 员工接受安全目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