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事故柜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安全设施设备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事故柜管理、报告和记录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管理工作。3术语和定义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如边、池、坑、洞的防护围栏,温度、压力及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起重设备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危险气体自动监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4职责4.1安环科负责全厂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综合监督管理。4.2 各单位负责使用安全设施设备、事故柜的日常管理。5管理内容和方法5.1安全设施设备管理5.1.1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