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综合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领导下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企业安委会例会,负责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制度的编写、执行与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和建立档案工作,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5)组织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治过程监控;督促并指导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工作。 (6)组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估。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