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的综合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扣罚标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事故类处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基础安全管理: 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要求,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作业长50元。 3、厂(处)、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要求,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扣罚班组长100元,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