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部门的职责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十大职责 一、综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发布本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情况。 五、依法监督检查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本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中介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