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管理办法 1隐患的界定 1.1各工段、班组负责本区域内所有生产检修区域的全部隐患的检查及整改。其它作业区执行以下规定。 1.2所有起重设备、起重工具、器具、电气部分、煤气系统等所产生的隐患统一归检修公司处理。 1.3各工段、班组负责本区生产区域内除已明确给检修的现有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更换。 1.4岗位照明由各工段、班组自行更换。需天车配合的,由天车工负责。公司办公楼照明由办公室负责,其它室外照明由承包工段负责。各主控室、集中操作室由当班负责更换。 1.5由于改造强化和新增项目所产生的安全设施问题由检修公司负责。如该项目属于作业区自己的,所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作业区自行解决,确因作业区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向公司办公室打报告,协助解决。 1.6安全设施由于长期使用后,必须整体或大部分更换,且项目较大的,由检修公司负责。 1.7因检修或其它原因的造成隐患,由造成隐患的作业区负责。 1.8设备检修并后,遗留的隐患,如作业区遗漏,考核检修公司和负责验收的作业区,并且由检修公司负责恢复或处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