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依据电力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部、网、省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度。 1.3实施细则执行范围为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全体上岗职工。 1.4项目部安全风险抵押采取各施工队、各职能部门安全风险株连制,其考核按本制度4.14.1.9款有关内容执行。 1.5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项目部原已制定的安全施工奖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仍然同时执行。 2.目标 2.1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消灭重大火灾、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2.2避免重伤事故。 2.3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6%以内。 3.管理 3.1项目部财务科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项帐户,安全风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