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告知书 为了安全供电、用电,避免电力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现将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如何安全用电的规定,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 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以供用电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签订合同的以用电计量装置为准,靠电源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供电方,由供电方进行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维护管理,涉及用电方产权的设备购买、安装和检测事宜,用电方可委托供电方进行,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法律责任。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它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因用电方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方或者其它客户造成损害的,该用电方或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居民需在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临时用电抽水、打磨、充氧、网箱养鱼等,应书面报请供电方批准,由供电方进行安装接电,供电方将电送到临时用电点的用电计量装置处或临时用电合同约定的地点,以此作为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由供方负责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由用电方进行维护管理,由此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