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编制、展开、实施、检查与考核,保障安全平稳生产,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各部室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第二章 方针目标制订依据 第三条 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综合治理规划。 第五条 上年度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方针目标制定程序 第六条 每年的十月下旬,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提出下年度公司安全目标草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第四章 方针目标的展开 第七条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达到“五不”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