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装置和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装置和设施的管理,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文件(TGBX/CX-46-2021)的要求,确保现场安全装置和设施齐全、可靠、有效并持续完善,起到有效防控人身和设备事故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安全装置和设施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针对生产设备和作业环境存在的固有危险因素和事故模式,而设置的具有减弱、隔离、控制、警示作用的防护、联锁、报警、检(监)测、显示、应急的装置和设施。第三条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管理、业务部门、子(分)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部 (一)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装置和设施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项编制管理方案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将安全装置和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并实施考核; (三)负责定期向公司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