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焦化厂的安全作业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现将焦化厂安全作业票的管理制度作如下规定: 二、责任确定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焦化厂各车间生产区域安全作业票的管理。 四、内容 1、凡在各生产区域内进行安全作业的单位,必须填写相关作业申请。 2、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是懂工艺、懂安全的人员。作业票证车间栏中的签字者,必须是车间主任或付主任。作业票证经安环科签字后送安全主管厂长或厂长审批签字。 3、作业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后,须由安环科和工艺设备科人员到作业现场检查监护,确定各种工艺技术设备及安全措施达到要求后,方可作业。 4、安全作业票证必须严格按照票证的内容认真填写工作地点、时间、工作内容以及措施,给各审批单位审批后,反馈到安环科确认后,票证方可生效。 5、安全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及作业票,严禁无证上岗,不得随意更换操,违反该规定的立即停工,进行整顿。 6、进入作业现场的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