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反措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消除引起事故的因素,控制人身及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安措是指降低人身和设备安全风险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反措是指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 安措、反措计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第四条 公司应优先安排制定安、反措计划的技术方案,并落实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工程师负责安、反措管理的总体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反措计划的编制、资金的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总结工作。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各专业专工、安全员、各风场负责人负责相关安、反措计划的落实执行。 第三章 安、反措计划的编制 第八条 各风场每年十一月15日前汇报本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分析、讨论制定出公司下一年度安、反措计划的全部项目及实施的技术方案初稿,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