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部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成都港润化工有限公司 安管 部安全生产责任人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此责任书,对成都港润化工有限公司 安管 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三)制定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四)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