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技术科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机械、动力设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制订公司机械、动力设备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2)在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或技术项目实施时,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规范和标准执行;外包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并在综合管理科备案,要求其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对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安全检查督促,不符合安全施工应予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负责要求施工单位办理进公司施工的有关手续和遵守公司有关制度。 (3)在审核推广新工艺、新设备以及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设备选型、采购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在编制工艺规程,工艺布置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并配备安全生产必需的工装;不断修改和完善老工艺中安全防范方面不完善的工艺工装,应尽可能采用无毒、低毒、无污染、少污染的工艺。对现有尘毒作业应通过工艺工装改革逐步消灭其危害。 (4)会同综合管理科参加各项安全检查。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组织力量根据轻重缓急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