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安全生产职责 安监部在安全主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有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好各系统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工作。 3、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公司各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考核细则,并监督各系统执行情况,负责对各系统按规定进行考核。 4、协助办公室对公司各系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5、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冬季“四防”工作。 6、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工具进行本公司的安全信息交流。 7、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司内部的风险评价工作,参加全公司范围内各系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 8、组织并参加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令其立即停工、整改。 明显处于危险状态的设备。 违章检修、违章指挥、违章动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