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协议 甲方: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甲方承包 工程项目,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环保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乙方向甲方提交三证证件,即安全许可证、资质等级证、营业执照。 乙方应针对承担的工程任务制定施工安全和环保措施,特殊施工必须制定单项安措报安环部备案,对招用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后,按照规定配备需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确保甲方配备的环保设施在施工过程中能投入正常运行。 乙方如承担特种设备的施工安装,必须持有有效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交甲方安全部门审验后,方可施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向乙方交清工程项目中的机、电、仪、环境、能源介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部位等,乙方应了解清楚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处理。 协议期间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