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建筑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公司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广大职工和企业生存的切身需要与要求。 第二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公司坚持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前提;“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基础。 第三条 安全生产通常包括劳动保护、生产交通安全和生产消防安全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制性、技术性、程序性和以预防为主、严格细致的特点。 第四条 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4、严格管理建立确保严格管理的制度与行为准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必须把好“七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和检查关。 第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