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产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和重点 一、安全监督检查形式分为:大检查和一般检查、定点查和巡回查、明查和暗查;按检查的主体和内容分为综合检查和单项检查。在检查中可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是否进行了五落实。即:安全机构落实、安全人员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经费保障落实。 2、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3、是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和以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5、安全工作是否进行了计划安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评比奖惩、评价总结。 6、是否定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