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金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末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注重安全生产的氛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人员适用于公司班组长(含)以上干部、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在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属于年度安全奖惩的一种,公司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奖惩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通过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依据年度公司考核的结果对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个人或单位予以返还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予以扣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由分公司、项目部、挂靠人员按年或项目工期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收缴、管理:质安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保证金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