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备案与安全施工评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产文明施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备案以下简称安全备案是指工程开工前对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完成情况的登记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评价结论。 2、需要备案、评价的工程范围: 指在市区范围内并购买工程职工意外保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的设施、工业技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线路、管网、机电设备安装、大型钢结构主体安装等工程。 3、安全备案的内容与程序: 3.1、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保证条件: 3.1.1、建设单位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准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