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全生产一般规定 1.进入现场作业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中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窜岗窜位。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上岗资质,方可持证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地佩戴安全帽,高处及临边作业必须规范地佩戴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4.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着装必须整齐,严禁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及赤膊上岗,上下楼层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攀附外脚手及龙门架等上下。 5.上下交叉作业应避免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严禁从上往下抛掷物体,严禁将作业工具和其他物件散落在架体上。 6.施工现场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进场必须严格验收,经调试和试运行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严禁带病运转。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 8.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必须整齐有序,间距必须满足防火要求,灭火器具必须配制齐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