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自评与考核标准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从严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制度。本标准规定了吉林中信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安全标准化110班组”的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吉林中信化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2.管理职责2.1 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标准化的考核管理工作。每年年末,组织对安全标准化进行1 次自评,对法规制度、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系统评价,提出安全标准化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同次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一并执行。2.2 安全部负责对申报的“安全标准化部门(处室)”和“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审核。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安全标准化部门条件3.1.1 部门全年无轻伤及以上、火灾、爆炸、生产操作、机电设备、质量、污染及公司内责任事故。3.1.2 部门必须有90%以上的班组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标准。3.1.3 部门的安全防火基础工作,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防火作业必须达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