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各种传感器的设置依照 2021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执行。 2在各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设置瓦斯传感器和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安设在测风站中,悬挂在能够反映该点风速的位置;瓦斯传感器垂直悬挂在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的风流中。各硐室设有压力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有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设有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设有馈电状态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设有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悬挂在距工作面回风口大于10m处的风流中。瓦斯传感器安设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回风隅角不大于50米处,距顶板(顶梁)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垂直悬挂。 瓦斯报警浓度: 1.0%CH4. 断电浓度: 1.5%CH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复电浓度:1.0%CH4 4、煤巷和半煤岩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瓦斯传感器,工作面风流中瓦斯传感器应在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