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更强、更高地实现安全生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奖惩,以政治思想工作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主导。在奖励上,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并辅之于思想教育的原则进行处罚。 一、奖励: 1、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洗煤厂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与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工伤事故危害程度的。 3、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安全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广安全新技术有显著成绩的。 4、在抢救事故中有功的。 5、在安全工作中及其它方面显著成绩的。 6、奖励分为:奖金、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生产(工作)者模范称号,晋级则由厂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二、处罚 安全罚款统一由厂主管部门执行,各科室、各专业,对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需要罚款时,要填写三违登记表,报厂安技科,由安技科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