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文书安全生产责任制 办公室文书是办公室公文、机要、传真、电话、印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本职工作。办公室文书应掌握煤矿有关安全基础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全面负责办公室公文、机要、传真、电话、印信管理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矿井安全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政务畅通。 第2条 及时准确的领取(接听)、登记、传阅、留存、保管好公文、机要、传真电文、电话通知,确保无丢失、无延误。 第3条 保管好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严格执行印章使用规定。 第4条 保管好单位空白介绍信,未经领导审批,不准私自办理介绍信、公函。 第5条 严禁外人长时间在办公室逗留闲谈,更不许翻看公文、传真、资料,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 第6条 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检查活动。 第7条 及时向主任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办公室文书罚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