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2、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核后组织贯彻落实。3、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4、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按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或向主管领导报告。5、负责初步审查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对矿建、土建、安装工程、设备检修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进行审核,并监督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制定、修改三程,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7、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方案,审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设计方案、研究制订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审查生产施工防尘防毒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