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要持证上岗,顶板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97315条规定。 (2)放炮员要将药、雷管分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放炮前要认真检查母线的连线是否完好,当班未完成的火药、雷管必须及时妥善保存。 (3)打眼、装药工要严格按.说明要求打眼和装药。装药时要用木质炮棍将药轻轻的松入眼底,不得冲撞。 (4)装药和.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放炮: a.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b.工作面风量不足。 c.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5)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放到安全地点。 (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在可能进入.地点的所有通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 (7)禁止明炮和糊炮。 (8)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严禁使用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 (9)放炮时,班长必须将人员撤离30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清点人数,严格检查工作面的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