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防护 (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及.作业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物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安全规程规定。 (二)爆炸物品存储、运输(人力、车辆)、使用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要领导人负责。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材料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由库房往工地或由工地回库房徒步运送.材料,.和雷管必须分开运送。搬运.与拿雷管人同一路行走时,应相距50m以上。 (三).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防护 1.既有隧道改建.后,必须进行检查和妥善处理,方可通知车辆开通线路,8项检查内容是: (1)线路上部建筑(钢轨、扣件、轨枕等)是否完好; (2)线路状态(方向、水平、轨距、接头和道钉)是否正常; (3)外轨撑是否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