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考核规定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考核办法: 一、按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二、每月由项目经理及安全专业人员对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并有记录,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三、每年由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时抽查考核,企业与项目、项目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确保目标实现的具体方法。 四、每月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及反馈情况。 五、项目经理每月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各班组进行日常安全活动考核。 六、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奖励方法 一、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按年初签定责任状的具体条款,年末给予考核兑现。 二、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或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视贡献大小可随时给予奖励。 处罚办法: 一、安全达标没按部标的具体要求完成,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