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 石方.作业,以及.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2、 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置并以标志识别。3、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4、 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5、 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6、 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7、 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