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及文明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突显安全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安全网络体系的支撑作用,进而强化装备部生产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装备部业务范畴内以及相关联的外协单位。 3、职责 综合科代表装备部对生产单位安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原则 4.1本考核办法主要以责任人为主体,但对于单位行为,责任主体为单位集体; 4.2安全管理过程中处罚的所有金额由部办公室设为独立安全基金管理,奖励可从此处进行发放。 5、内容 5.1奖励 5.1.1装备部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由综合科按川钒钛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标准规定,将考核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领导和主管业务部门审定后实施奖励。 5.1.2装备部继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竞赛。凡当年在安全生产工作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个人,车间在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5.1.3在各检(抢)修工程中,对及时排除事故险情,消除各作业部位重大隐患的有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