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正确配备、使用防护用品,依据国家相关安 全设施、设备及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配备安全设 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安全设施、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类如下: 1、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