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与检查制度已修订本制度 1目的 为了消除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以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监理部及各参建单位。 3依据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每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侯电安委会组织参建单位领导、安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使用“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用“整改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各参建单位领导、安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用“整改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