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驻地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驻地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