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办法 为规范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办法,结合本项目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策。2、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照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成员及机构1、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总会计师、经理助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兼任,生产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总会计师和经理助理任副组长。2、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管理部。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方针目标。2、 及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并指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