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一、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明火和表面高温引起的爆炸与预防。再贮存、运输爆炸物品时,绝对不允许明火存在、接触明火或表明高温。 严禁烟火,在贮存民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有烟火存在,如火柴、吸烟、生活取暖、做饭、任意焚烧废品废物等。 (1)电气设备,线路应保证正常良好,如电气开关、电灯、电线、仪器、仪表等电气设备,由于接触不良或绝缘损坏、漏电、短路等发生火花引起火灾,一直扩大燃烧进而引起爆炸,故平时要进行重点与非重点的循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接触爆炸物品的电气设备通常采用防爆型,电缆多用铠装电缆或穿入套管内使用。 (2)使用运输工具注意防止漏电产生火花,或汽车排烟带出火星,通常要采取防护措施,如引起动排烟管方向,在管口增设安全罩等。 (3)为防止散热,保证隔热,采取绝热保温措施,否侧将造成表面高温,若与火.直接接触可能引起分解自然。通常保温、采暖最好使用热风,若使用散热器采暖应该使用热水而不宜使用蒸汽作为加热介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0,而且要求表面光滑便于清洗落在其上的爆炸性纷尘。进入或经过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