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