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预见性灾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单位。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