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制度 1、努力政治,结合局机关下达的政治计划,按时组织执法人员学.,定期开展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树立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生产安全的大局观念。 2、不断钻研业务,提升执法监察能力。认真学.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加强对行业生产特点的研究,明晰生产操作规程。 3、加强执法、办案程序的学.,明确简易程序的操作要点,掌握一般程序的要素和结案的审批程序。 4、坚持日常自学和集中相结合。日常以自学为主,集中学.由支队统一组织。 5、建立专用学.笔记,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保证质量。 6、每周五下午为自学时间,每月末最后一个星期的周五为集中时间,无特殊情况学.时间不得占用。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由申请人向所在的大队领导请示,在市区内请假一天的由主管副支队长审批,连续两天以上的由支队长审批。 2、请假人出市辖区的,由主管副支队向支队长呈报,由支队长审批。 3、婚假、丧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间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