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房、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房;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配电房、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