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加大隐患监控力度和整改力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管理如下制度: 信息中心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000担任,配备专职(000管理人员,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及闭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及管理。 二、安全隐患信息采集 1: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隐患信息 每月中旬及下旬前,由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图纸和三项评价基础资料会审,并有会审记录,对会审出来的安全隐患信息,由安全信息中心负责分类,建立台账,工程师负责审核把关。每月没有组织图纸及三项评价会审,对工程师罚款20元/次。每有分类、建立台账或分类不准确,对信息中心负责人及工程师各罚款10元/次。 2:安全检查隐患信息 每周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亲自带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参加人员:五职矿长,专业负责人,区队长。每周不组织安全大检查,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参加,对董事长或总经理罚款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