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治保消防、综合治理责任书 甲方:杭州市江东大桥建设指挥部乙方: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 为加强杭州市江东大桥工程的安全生产、治保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维护施工场所的生产、工作、治安秩序,落实安全生产、治保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预防违法、犯罪和有效遏制盗窃、火灾、爆炸、中毒、工伤等重、特大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杭州市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各施工标段的实际,实行安全生产、治保消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安全生产、治保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1、不发生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2、不发生职工工伤伤亡事故和重度中毒事故; 3、不发生爆炸事故及二级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一次直接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生产设备事故; 5、不发生责任等于或大于50%的特大交通、重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 6、不发生责任等于或大于50%的非营运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