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本着全员参与、责任共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安全责任和风险差别为分级分类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的归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 缴存类别与系数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与奖惩采取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方式进行,风险抵押金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或调整。 第四条按照各部室的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实行不同的风险抵押金标准。风险抵押金标准共分为两个类别(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和奖惩标准)。 一类:安全管理专职部室、负责生产技术的职能部室。 二类:其他职能部室。 第三章 缴存与兑现 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周期采用公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抵押金每年年初缴存,抵押周期内缴存标准如有浮动,应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