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职责,让大家都重视安全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不得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五、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 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八、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九、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