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推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以下简称绩考),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2、绩考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3、绩考原则 (1)绩考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绩考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绩考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绩考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4、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5、绩考内容 绩考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