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施工生产,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设施的安全,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订本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坚持日常(自检、巡检)、定期、不定期和专项(隐蔽过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作业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指季节性、临时性、专业性、群众性安全检查,如节假日、气候(冬季、汛期、雷雨大风等)可能会给施工带来事故隐患和危害的安全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些专业,如汽车、复杂作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4、对于危险作业,项目经理部将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将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立